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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综合科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和法令,做好党政办公室管理工作。
(二)负责检查督促各部门完成工作任务和落实情况,搞好组织协调工作。
(三)负责起草、审核、处理重要文稿和送鉴传递、收发、归档、借阅,正确管理缮印,做好保密工作。
(四)负责文秘工作,起草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各种典型经验材料。
(五)负责机关行政事务管理,接待联络,车辆管理,卫生绿化,办公用品,职工福利,后勤保障工作。
(六)负责人大、政协提案的处理工作和信访工作。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二、组宣科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党总支的领导下,抓好全中心的干部管理,党员队伍和职工队伍的建设以及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二)围绕党的中心工作,从实际出发,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安排好党员干部职工的政治业务理论学习和教育。
(三)认真抓好党员队伍的组织思想作风建设,检查督促党支部和党员贯彻党总支决议,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党费收缴情况,做好积极分子教育考察和组织发展工作。
(四)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和政策、负责干部的教育和考察,做好人事任免,考核调配,机构编制,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和劳资的全面工作。
(五)
认真做好编排工作计划、安排党员干部职工大会,做好会议记录、材料整理、工作总结、党费收缴、年终党员统计报表等工作。
(六)
负责落实工资政策及组织实施,负责工资统计及工资基金管理。
(七)负责掌握社会保障体系有关政策并办理相关业务。
三、法规监察科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负责房地产交易、房屋权属管理等规范性文件的贯彻执行,采取多种形式搞好法律、法规教育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运用政策法规办理公务的水平。
(二)调研掌握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态势,提供与业务相关的法律依据,提供法律咨询、跟踪、监督、检查法规的落实情况,有计划的修改制定相关文件。
(三)负责营口市全地区房地产法规监察业务,依法查处房地产市场违法违纪行为。如:私自进行房地产买卖、抵押等房地产转让的;非法进行房屋租赁的;无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的;非法进行房地产评估、测绘的;非法进行房地产中介,擅自发放使用权证书的;私自互换房屋使用权的;以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四)负责动迁封区、法律查封等业务。
(五)做好与市动迁办联合办公,负责查处动迁区域内违法交易、未继承、未确权、旧证未换新证的违纪行为。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四、财务科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行业财务会计制度,履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二)组织、管理本单位的所有会计工作,编报年度计划和财务收支计划,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经济管理部门编报会计报告,同时负责全地区计划统计工作。
(三)参与本中心的重大经营决策的制定,积极筹集、合理运用资金,保证经济工作正常运行,当好领导参谋。
(四)积极筹集、合理运用资金,保证经济工作正常运行,及时提供各种经济数据。
(五)综合反映和监督经营收支状况,加强财力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六)按照国家会计制度规定,组织会计核算工作。搞好财会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指导基层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财会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专业技术能力。
(七)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五、产权管理科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房产权属管理的政策、法规、条例;
(二)负责我市城市规划区域内房产权属初始登记;
(三)负责我市城市规划区域内房产权属转移登记;
(四)负责我市城市规划区域内房产权属变更登记;
(五)负责我市城市规划区域内房产权属注销登记;
(六)负责我市城市规划区域内房产权属更正登记;
(七)负责受理“房屋所有权证"丢失补办;
(八)负责对动迁房屋审核、注销管理工作;
(九)指导市(县)、区、镇房产权属管理工作。
六、交易管理科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房地产交易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各项管理规定。
(二)负责存量房市场各类房屋的交易管理工作。
(三)负责房屋买卖、赠与、继承和房改售房管理工作。
(四)负责因各类房屋、划拨、企业兼并及作价入股、法院判决强制性等转移登记工作。
负责承办公有住房交易管理和公房使用证的审核、备案、登记工作。
(五)负责调查掌握房地产市场信息动态,规范维护日常交易管理秩序,适时举办各类房屋交易大会和房屋交易集市,宣传、咨询房屋交易政策,指导市(县)、区、镇房屋交易工作。
七、抵押评估管理科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有关房地产的法律、法规文件。
(二)负责全市各类房屋抵押的登记工作,及承办房屋典当登记工作。
(三)现场勘测和审核抵押登记手续。
(四)负责全市抵押档案的立案和归档工作。
(五)负责全市房屋抵押注销登记工作。
(六)负责抵押管理政策宣传和咨询,指导市(县)区抵押行业管理工作。
八、市场管理科职责
(一)负责全市商品房销(预)售市场的管理和检查以及登记审核工作。
(二)审核提交证件,了解市场,准确掌握市内一、二级市场开发的总面积和勘查数据,掌握市场的发展动态。
(三)负责初始登记后商品房办照管理工作。
(四)制定商品房的营销办法,并付诸实施。
(五)定期组织举办促销会和展销大会。
(六)指导市(县)、区、镇商品房销(预)售行业管理工作。
九、租赁管理所职责范围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房屋租赁方面的法律、法规。
(二)
制定划分房屋租赁区域及指导价格。
(三)
对住宅和非住宅发生租赁行为的进行登记、备案、签发租赁合同。
(四)
对发生房屋租赁行为的必须现场勘测,发放《房屋租赁证》。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收取一定的费用,对拒交费用者,有权对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五)
做好有关部门和本单位的有关科室协调工作。
(六)指导市(县)区镇租赁行业管理工作。
(七)及时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
十、
登记发证科职责
(一)
受理开发公司商品房备案登记,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新建、自建房屋初始登记和丢失补证登记。
(二)受理
新购商品房、动迁房及各类房屋买卖、继承、赠与、公房交易、房改房等转移登记。
(三)受理产权人法定名称及房屋状况发生变更的登记。
(四)
受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存量房抵押贷款、在建工程抵押贷款及他项权利注销等转移登记。
(五)
受理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六)负责《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他项权利证》、《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租赁许可证》、《公有住房使用证》的发证工作。
(七)及时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
十一、档案
管理科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房地产的法律、法规,负责房地产产籍档案管理工作。
(二)认真贯彻《档案法》,负责各类房屋权属变更登记确权后的案卷、图、卡、表格的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三)、负责各类房屋灭籍的材料归档立卷工作。
(
四)负责建立房地产产籍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建立房产档案数据库,和档案管理晋升达标工作。
(
五)负责房屋档案资料的查档、调档、咨询服务等接待工作。
(
六)负责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十二、中介管理
科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房地产中介管理的政策、法规、条例。
(二)负责房地产中介管理,行使对中介机构监督、检查、指导的职能,维护房地产市场的管理秩序。
(三)负责对从事房地产经纪人员的管理工作,组织具备条件人员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培训、考试。
(四)负责对本市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资质审查认定工作。
(五)负责提供房地产法律、法规、政策、信息、技术等咨询服务和评估工作。
(六)指导市(县)、区、镇房地产中介行业管理。
十三、担保公司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置业担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
(二)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商品房、二手房)提供担保服务。
(三)办理各类房地产抵押担保业务。
(四)对已担保房屋欠款户进行催缴工作。
(五)对担保业务资料进行统计,为中心提供准确无误的相关数据。
(六)进行房屋置换、吞吐、买卖等咨询服务。
十四、测绘管理科主要工作职能
测绘管理科是测绘管理和质量管理的职能部门,对外代表中心行使测绘管理职能,对内代表莲花测绘公司行使质量管理职能。
(一)负责贯彻执行房地产测量规范及有关政策法规,规范我市房地产测绘工作。
(二)负责建立房产测绘档案,为房地产管理提供准确的测绘资料。
3、负责组织全市房产调查和房屋变更测量,及时做好房产平面控制测量的修测、补测工作。
(三)负责协调处理房地产测绘纠纷案件。
(四)负责县、区房地产测绘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工作,并参与测绘成果检查验收。
(五)负责制定各项测绘管理规章制度及工作程序,建立测绘工作和技术质量保证体系。
(六)负责测绘成果的监督管理,严格按审批程序把关,保证测绘成果的科学性、合法性。
(七)负责莲花测绘公司测绘资质证书的申报,年检、年报等资质管理工作。
(八)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五、测绘公司工作职责
根据工作需要,测绘公司将本公司的职责划分如下:
(一)按照测管部门下达的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本年度的指定性测绘工作。
(二)接受市场委托,对企事业单位委托的房屋进行测量。
(三)完成我市商品房、动迁房的面积量算工作。4、对市区范围内的房产控制点进行控制测量。5、绘制市区分幅、分丘、分户图,并蓝晒成图。6、完成各种测绘档案资料整理,审核后上交。7、保管好测绘仪器,建立起仪器使用保管档案。
十
六、置业服务
处职责
(一)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做好交易认证管理工作,受理房屋买卖、赠与等房屋转移登记认证工作。突出依法管理的思想,坚持依法办件,履行岗位职责。
(二)宣传二手房办件承诺,简便手续,提供对弱势群体无偿登门服务业务。
(三)切实加强服务质量,杜绝和百姓发生争吵,做到合理的科学解释,争取百姓理解,让百姓满意。
十七、莲花科技公司工作职能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和法令。
(二)房地产市场信息管理系统研发。
(三)网络系统工作权限管理与维护。
(四)网络设施维护。
(五)房产信息统计分析。
(六)网络数据整理、安全与备份。
(七)政务公开信息的制作与发布。
十八、个贷管理办公室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房地产信贷、中介服务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条例。
(二)负责为我市市民及各大房地产开发公司做好相关房地产信贷政策咨询、宣传、解答工作。
(三)负责全程办理我市住房公积金及相关各大银行发放的购房贷款业务,便民利民。
(四)负责为贷款购房者协调确权抵押及撤押确权事宜。
(五)负责对在办理相关房地产登记业务过程中,做好购房
者、开发企业、信贷部门、国冢职能部门(税务局、公证处等)与登记部门的业务协调与衔接。
(六)负责对办理的购房贷款业务进行编档和电子录入,为各大金融机构及上级部门提供相关的电子信息和资源。
(七)
适时传达宣传国家部委、省、市及交易中心有关最新的房地产、信贷管理政策,并做好新政策的执行落实工作。
(八)按时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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